園林雕塑是一種公祭藝術,其公共性體現在公共環境和公眾欣賞上。景觀雕塑在滿足自身系統和諧的前提下,必須滿足自然與人文環境的和諧。一、自然環境因素的協調: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類對環境藝術有著前所未有的追求,于是廣場、街道、綠地等各種形式的公共活動雕塑在這種環境中起到了裝飾作用。它們不再像過去那樣強調宗教,為統治階級創造功利的美德,而是以其多樣的形式和鮮明的個性服務于建筑和環境,以其獨特的裝飾情結補充和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
人文空間中環境因素與雕塑的和諧:人文環境在宏觀上可以是一個的歷史,一個民族的文化氛圍,一個地區的歷史文脈;微觀上可以是城市人的文化水平,心理承受能力,精神需求。
景觀雕塑就像一座城市閃耀的光芒,體現了他們獨特的靈性。它以其獨特的語言,講述著每個城市的每一個理念,讓人品味出一種獨特的價值和審美標準,在精神上起到直接的教育和引導作用。
一切和諧的事物都應該內外和諧,與環境共同進化。園林雕塑的創作應從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入手,注重信息的恰當性和適應性,以緩解不良環境造成的生態失衡。
雕塑蘊含著生命的力量,有機的造型特別感性,能傳遞情感和溫暖。因此,景觀雕塑的表現要充分認識、理解和尊重雕塑所處的空間環境,照顧生理特點,充分體現人文特征,使雕塑欣賞更符合人類的生態特點。
景觀雕塑既要表達個人的藝術理想和生活體驗,又要注重欣賞人的心理感受。作品在藝術造型上要貼近自然,與環境形成奇聞異事和韻律,符合人的心理需求,有利于調解人的心理緊張。
在雕塑創作的主題上,要從自然中汲取靈感,把握自然的意識和氣息,讓人們享受自然的質樸、寧靜、理性和永恒,感受生活的美好,給予精神上的關懷。
事物對雕塑的審美價值,主要在于雕塑作品能喚起人們對被禁錮的生活或理想生活的感受和向往。這種精神上的轉變影響著人們的感性體驗,這既關系到雕塑的批判價值,也關系到非雕塑作品。
景觀雕塑要努力發揮藝術的創造精神和保護功能,引領大眾走向更高的藝術境界。這是園林雕塑藝術性和公共性的統一,也是傳統和諧思想中環境適應性共變和諧的充分體現。